26、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并稱為“兩岸三地”。
27、不得說“港澳臺游客來華旅游”,而應稱“港澳臺游客來大陸(或:內地)旅游”。
28、“臺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弄混。
29、不得將臺灣、香港、澳門與中國并列提及,如“中港”、“中臺”、“中澳”等?梢允褂谩皟鹊嘏c香港”、“大陸與臺灣”或“京港”、“滬港”、“閩臺”等。
30、“臺灣獨立”或“臺獨”必須加引號使用。
31、臺灣的一些社會團體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中華兩岸婚姻協(xié)調促進會”等有“中國”、“中華”字樣者,應加引號表述。
32、不得將臺灣稱為“福摩薩”。如報道中需要轉述時,一定要加引號。
33、南沙群島不得稱為“斯普拉特利群島”。
34、釣魚島不得稱為“尖閣群島”。
35、嚴禁將新疆稱為“東突厥斯坦”。
36、不得使用“北朝鮮(英文North Korea)”來稱呼“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可直接使用簡稱“朝鮮”。英文應使用“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Korea”或使用縮寫“DPRK”。
37、有的國際組織的成員中,既包括一些既有國家,也包括一些地區(qū)。在涉及此類國際組織時,不得使用“成員國”,而應使用“成員”或“成員方”,如不能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國”,而應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方”、“亞太經合組織成員”、“亞太經合組織成員方”(英文用members)。
38、不使用“穆斯林國家”或“穆斯林世界”,而要用“伊斯蘭國家”或“伊斯蘭世界”。
39、在達爾富爾報道中不使用“阿拉伯民兵”,而應使用“武裝民兵”或“部族武裝”。
40、在報道社會犯罪和武裝沖突時,一般不要刻意突出犯罪嫌疑人和沖突參與者的膚色、種族和性別特征。比如,在報道中應回避“黑人歹徒”的提法,可直接使用“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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