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陳某靈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
1.勿將個人銀行卡及身份證出售給他人。銀行卡及身份證屬于實名制,如果貪圖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或身份證,有可能被收售者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身份證被用于冒領信用卡,出現(xiàn)惡意透支等問題,會導致個人信用受損,承擔還款的連帶責任。
2.保護好銀行卡磁條信息和密碼。持卡人在日常刷卡消費時要做到“卡不離身、卡不離開視線”,不要隨便持存有大額存款的儲蓄卡進行刷卡消費。在輸入密碼時,要注意用手遮擋,防止他人窺視,防止密碼泄露。同時要開通余額查詢短信提醒功能,一旦收到不是本人查詢的短信提醒,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報停,也可以立即更改密碼,防止被偽卡盜刷。芯片卡安全度高,持卡人應盡快將磁條卡更換為芯片卡。
3.網上支付要防范信息被盜。在網上進行資金操作時,要登錄正規(guī)銀行網站,切勿誤入釣魚網站而導致被竊取銀行卡信息和密碼,以防范被網上盜刷。
4.積極舉報銀行卡犯罪。在平時刷卡消費時,發(fā)現(xiàn)有人不從事任何商業(yè)活動,但是其能夠提供POS機(特別是無線POS機)給別人刷卡,要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發(fā)現(xiàn)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活動,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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