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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同后又不賣了 瓜子二手車被告

來源:互聯(lián)網 | 時間:2016-06-22 15:47:31 | 閱讀:166 |  標簽: 瓜子二手車   | 分享到:

“個人直接賣給個人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相信瓜子二手車直賣網的這個廣告,不少人都聽過。不過近日,瓜子二手車惹上官司了。

買方小賈起訴賣方小閆和瓜子二手車直賣網,請求判令兩被告雙倍返還定金1萬元、返還已收取的服務費5376元及賠償買車人提前更新機動車指標所造成的在一定時間無法從容選定心儀車輛的時間成本1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小賈訴稱,2016年4月29日按照被告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員工的要求去指定地點北京上元君庭小區(qū)外看車。后原告小賈、被告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小閆三方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約定將小閆所有的奧德賽牌小型客車出賣給小賈,并約定在2016年5月3日辦理車輛過戶。小賈簽訂合同當日即支付給瓜子二手車直賣網車輛定金5000元及服務費5376元。三方約定車輛全款于車輛過戶當日支付給賣方。

為盡快完成過戶手續(xù),原告小賈在合同簽訂當日就將機動車指標進行了更新,北京市機動車指標一旦更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只能保留6個月,過期作廢。但是,時至今日賣方和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尚未協(xié)助完成過戶手續(xù),經原告多方溝通知曉賣方已無賣車之意。

原告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在原告已經支付定金和服務費的前提下,被告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現被告怠于履行義務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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