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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速度極限?普遍存在的超光現象

來源:雷鋒網 | 時間:2016-01-28 13:42:14 | 閱讀:172 |  標簽: 相對論   | 分享到:

舉例來講,在火箭升空時,會在其頂部前方形成壓力波,并以聲速離開。火箭距離音障越近,壓力波需要逃開火箭路徑的時間就越少。一旦火箭達到聲速,壓力波積聚并產生音爆巨響。

相似地,當電子在水中的運動速度超過光速,也會產生一種有時呈現為藍色輝光的激波,不過有時也會是紫外線的形式。當然,這些粒子在水中超過光速的時候,它們并非突破了宇宙速度的限制,即30萬公里每秒。

當相對論不再適用

我們要知道,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已經闡明:具有質量的物體無法超越光速。以目前物理學家的認知,我們的宇宙確實遵守這一法則。不過那些沒有質量的東西呢?

光速是速度極限?普遍存在的超光現象

光子,就其本質來說是無法超越光速的,但是光的粒子并不是宇宙中唯一不具有質量的東西。真空空間不具有物質實體,也就是說不具備質量!澳侵皇翘摕o的真空,其膨脹速度是可以超越光速的,因為沒有什么東西需要打破光障,”理論天體物理學家Michio Kaku說,“真空空間的膨脹一定能夠超越光速!

這正是物理學家們認為的在宇宙大爆炸后立即發(fā)生的極速膨脹,該理論首先由物理學家Alan Guth和Andrei Linde于上世紀80年代提出。在兆兆分之一秒內,宇宙不斷重復地復制自身體積,于是,整個宇宙外部邊緣的擴張速度極其之大,遠超過光速。

量子糾纏

“如果兩個電子足夠靠近,根據量子理論,它們將同時振動。”Kaku介紹到,F在,假如我們把這兩個電子拆開,讓它們相聚數百或者數千光年,它們仍會保持著這種即時通信橋梁。

“如果我晃動其中一個電子,那么另一個會立刻感知到這個振動,這比光速還要快。愛因斯坦認為這違背了量子理論,因為任何東西都不能超越光速!盞aku寫道。

光速是速度極限?普遍存在的超光現象

實際上早在1935年,愛因斯坦、鮑里斯·波多爾斯基還有納森·羅森曾試圖借由一個思想實驗推翻量子理論。愛因斯坦稱之為“詭異的超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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