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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奶茶妹妹的命運與京東休戚與共

來源:中國經(jīng)濟周刊 | 時間:2015-08-18 10:39:18 | 閱讀:121 |  標簽: 京東   | 分享到:

那劉強東到底是賺了還是賠了呢?筆者查詢了一下,在寫作此文時,京東的美國存托股票8月10日收盤價格是每股30.06美元,而劉強東本人獲得的行權價是33.4美元,可這兩天京東的股價是30美元,這意味著劉強東2600萬股股票期權分文不值,如果此時劉強東行權,他只會賠錢。

筆者推斷,之所以京東董事會推出這一薪酬計劃,是想將劉強東的個人命運與京東的未來發(fā)展緊緊捆綁在一起,劉強東將來只有將京東做大做強,讓京東股價大漲,他本人在未來10年才可能獲取行權收入,否則,如果京東股價下跌,他不光未來10年幾乎沒有收入,說不定還要吃奶茶妹的軟飯。

雖然在美國,科技上市公司中對高管實行年薪1元的薪酬計劃并不罕見,像喬布斯在擔任蘋果CEO期間就是每年僅拿1美元工資,但我還是要贊一下劉強東的勇氣。反過來,奶茶妹明明知道“強哥”鋌而走險,將個人命運押給京東,但她仍然義無反顧地嫁給“強哥”,這也許就是真愛。

曾有婚前獲股票期權,行權產生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判例

雖然我一向不愿意評價個人隱私和家庭問題,但關于人們特別操心的劉強東2600萬股行權后所獲得的收益到底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我還是想從專業(yè)視角談談股票期權財產性質的共性問題。

筆者認為,雖然劉強東與奶茶妹結婚時間不明,但即使此股票期權是他結婚前獲得的,那么,未來行權產生的收益仍然很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第一個依據(jù)是廣東省高院就一起涉及到婚前股票期權行權收益分割案件的正式答復。

筆者查詢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一個“粵高法民一復字(2009)5號批復”,內容涉及一起夫妻離婚案,男方婚前獲得所在公司股票期權計劃525000股,后來結婚。婚內男方本可以選擇行權,但他沒有,結果離婚后他分三次將股票全部行權,而且獲得經(jīng)濟收益50萬元。前妻得知此事到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要求分割前夫離婚后行權獲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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