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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規(guī)防止第三方支付銀行化:免費跨行轉賬將被禁止

來源:互聯網 | 時間:2015-08-03 20:53:29 | 閱讀:125 |  標簽: 第三方支付 微信支付 手機支付 支付寶   | 分享到:

4、消費隱私保護級別提升

該規(guī)定意味著銀行把消費數據從支付機構手上奪了回來。不過,該意見也明確了客戶數據的采集和使用規(guī)范。用戶的數據,不是企業(yè)想采集就采集,要以“最小化”的原則來,收集上來后,怎么存儲和使用都進行了規(guī)范,在數據使用和用戶隱私保護之間做出了平衡。(第三十五條)

在安全方面,目前支付行業(yè)普遍引入了“賠付險”,如果你的賬號被盜了,不用再去跟公司扯皮了,只要支付機構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導致的,它就得賠給你。而現在各大銀行還不敢做出這樣承諾。

分析:減少資金沉淀在第三方支付機構

事 實上,自央行頒發(fā)《支付業(yè)務許可證》以來,累計有270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牌照,基于云數據技術的業(yè)務模式在監(jiān)管上難度較大,違規(guī)風險隨之增加!按 次《意見稿》從高層意志上區(qū)分了支付機構與銀行機構的差異,防止支付機構出現‘銀行化’、‘銀聯化’,實質上積極鞏固了銀行體系在金融行業(yè)中堅不可摧的信 用交易地位,鼓勵支付機構可大力開展通道業(yè)務。利于維護金融行業(yè)穩(wěn)定、長期健康發(fā)展!比A泰證券金融業(yè)分析師羅毅認為。

征求意見稿明確支付 賬戶里的錢不在存款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極大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功能,業(yè)務模式回歸單一,降低價值。意見稿規(guī)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 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yè)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第三方機構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P2P、眾籌平臺進行資金托管服務模式將受到極大約束,單純支付 通道地位短時間內無法為第三方機構提供更多的利潤增長點。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大額消費將不能走網絡清算通道,需要回歸銀聯,直接減少支付機構的資金沉淀;同時意見稿要求每個賬戶的開立需采用3~5種以上方式進行交叉驗證,增多驗證程序將使支付機構喪失大量潛在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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