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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局長:多次告誡馬云 你不是法外之地

來源:互聯網 | 時間:2016-08-25 10:55:21 | 閱讀:88 |  標簽: 馬云公益基金 馬云 淘寶   | 分享到:

“第三方平臺,我跟馬云一再強調,你不是法外之地,首要責任是你。”

“缺紙讓我們對機關作風感到吃驚”

2016年4月7日在《北京晚報》,報道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7個月沒有發(fā)出一張商標注冊證,導致了企業(yè)錯失商機”,而工作人員回應說是因為商標注冊的紙一直沒有到貨。

報道后的第二天,工商總局新聞發(fā)言人就出面回應并致歉,但一時間“商標沒紙了”依然成為網絡上的熱門話題。

“《北京晚報》公布以后我才知道這個消息,當天晚上我就覺得很詫異,我馬上,晚上我在這兒就召集大家進行研究,因為也是我們內部的這個一些信息不通暢,所以我覺得作為局長我自己應該負重要的責任,這么大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睆埫┱f。

“我覺得政府工作就是應該這樣,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你這個一定要盡快地發(fā)聲,當時中央巡視組在,我也給巡視組報告,給國務院領導、給總理報告,造成這樣的影響。一個是責任心不強,再一個是招標采購的手續(xù)確實是比較繁瑣,也得改革。也使我們確實感到吃驚,就是我們機關有些作風。”張茅說。

“互聯網企業(yè)做廣告,都離醫(yī)療衛(wèi)生遠一點”

2016年5月,大學生魏則西之死引發(fā)了人們關于“搜索競價排名”的集體討論。直到7月4日工商總局出臺了《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才給這場討論畫上了句點:這部將于9月1日起生效的管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付費搜索屬于互聯網商業(yè)廣告。按規(guī)定,搜索引擎服務商要對廣告的內容負有審查的義務,否則將可能遭受到相應的處罰。涉及到醫(yī)療藥品方面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fā)布。

“搜索引擎競價排名, 國內外一直有不同的看法,無論是理論界,法律界。法律界的判決兩種都有,包括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也曾經判決過這個不是廣告。”張茅說。

“但是我個人認為,競價排名高價者得,這種做法存在著問題,對于企業(yè)的信用沒有考慮。特別是醫(yī)療衛(wèi)生行業(yè),涉及到人民健康問題。我在衛(wèi)生部搞醫(yī)改的時候,農村老百姓看病吃藥不是靠家庭醫(yī)生,是靠廣告。所以我對醫(yī)療衛(wèi)生廣告,覺得要特別嚴格地限制,這種看廣告去治病,去吃藥,確實是對人的危害比較大。”張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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