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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告迪拜比特幣名字侵權 對方:這詞源于中東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 時間:2018-04-09 11:34:43 | 閱讀:56 |  標簽: 比特幣 阿里巴巴   | 分享到:

區(qū)塊鏈比特幣這塊香餑餑,全世界的廠商都想分一杯羹,形形色色的比特幣也自此而生。最近迪拜一家加密貨幣公司就被阿里巴巴集團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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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悉,這家加密貨幣公司使用了名為“阿里巴巴幣”(Alibabacoin)的加密貨幣籌資逾350萬美元,阿里巴巴認為其涉嫌侵犯其商標權,目前,該公司否認了阿里巴巴對它的指控。

對于此次案件,“阿里巴巴幣”的代理律師稱其無意侵犯阿里巴巴知識產(chǎn)權,并表示,“阿里巴巴”(Ali Baba)一詞并非源自中國,而是源自中東地區(qū)。阿里巴巴是《一千零一夜》中《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盜》的主人公,其故事原自中東民間傳說。因此,該名律師認為,阿里巴巴要求該公司更改“阿里巴巴幣”之名,并非合情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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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中,阿里巴巴稱“無意進軍加密貨幣領域”,“阿里巴巴幣”發(fā)行造成的誤傳已讓消費者以為該幣已獲得阿里巴巴的支持,而“阿里巴巴幣”基金會并未對這些錯誤的信息進行消除等措施,導致傳播的力度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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