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尼福利亞州出臺了與無人車相關的條例草案。其中一條備受爭議的條例要求:
“今后所有的無人駕駛汽車里面都必須有一位具有駕照的司機!
這項條例的出現(xiàn),就讓Google無辜躺槍。
因為Google的無人駕駛汽車并沒有安裝方向盤和油門踏板。如果這個條例草案獲得通過的話,那Google的無人駕駛汽車將會被定義為不合法的無人駕駛汽車。
這條例推出時就引起了外界的不滿,Google也迅速表示抗議。Google的發(fā)言人隨后表示:
“這項條例對于無人駕駛汽車的發(fā)展來說是一個阻礙。事實證明,沒有方向盤和踏板的無人駕駛汽車是可行的,是值得嘗試的!
加州作為無人駕駛汽車的重要發(fā)展地,除了有眾多科技公司聚集于此地之外,還有不少的汽車廠商選擇在這里進行實際路況測試。所以,加州的立法對無人車的發(fā)展影響最大,這項條例通過與否,對這個行業(yè)的發(fā)展都有深遠影響。
如果這項條例草案通過了,帶來不僅僅是Google自動駕駛汽車的禁行,還為整個無人駕駛汽車的發(fā)展帶來阻礙。
對此,加州副州長Gavin Newsom也發(fā)表聲明支持Google的觀點。他認為:
“最新的這堆法規(guī)草案可能過于繁重,對于這個行業(yè)的創(chuàng)新是一種阻礙。如果草案通過了,我們可能會將這樣一個前景廣闊的行業(yè)拱手相讓他人!
另外,加州獨立生活基金會執(zhí)行總監(jiān)Teresa Favuzzi對這項條例也有反對意見,她認為:
“這項草案有歧視殘疾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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