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的9·19“黑色樂迷節(jié)”聲勢浩大,不過,活動過后,由于大量訂單被延遲發(fā)貨,以及有消費者投訴自己買的電視型號被擅自更換,樂視陷入“發(fā)貨門”風波。這場聲勢浩大的現貨銷售活動,也被一些人士質疑為“饑餓營銷”的炒作。對此,專家稱樂視行為屬于違約。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有用戶在“9·19”當天購買了樂視電視后,樂視一直遲遲未能發(fā)貨,有用戶甚至在下單后20天才看到訂單顯示“發(fā)貨”。同時,遲到的電視卻未經用戶本人同意被換成了其他型號。對于此次延遲發(fā)貨,樂視商城曾于9月24日以公告的形式向用戶致歉和解釋:活動當天10點至12點,樂視商城因瞬時并發(fā)流量過大,服務器擁堵、宕機,12點系統(tǒng)恢復正常后,訂單量激增,銷量巨大,打破了整個行業(yè)紀錄,同時也帶來了史無前例的瞬時發(fā)貨壓力。而對于產品型號被調整的問題,樂視方面稱,活動當天,包括S40AirL全配版和X50Air張藝謀《歸來》藝術版在內的兩款暢銷機型支付率遠超預期,公司針對這兩款機型可為用戶免費升級為新品超級電視第三代。
專家說法:免費升級也應征得用戶同意
家電專家劉步塵稱,樂視的“9·19”當天銷量號稱市場占有率第一。理性地看,其實樂視是把“9·19”一天前后兩個月的銷量都集中到了一天來銷售。也因此,巨大的銷量讓樂視出現了貨物供應不足問題!凹词箻芬暶赓M為用戶產品進行升級,也應該先征得消費者同意,否則就是違約。”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也表示,在用戶下發(fā)訂單并付費成功后,就意味著商家同消費者之間就購買商品簽訂了合同,商家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商品型號進行發(fā)貨,如有違反將構成違約,應當向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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